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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八节有感

作者:丁玲时间:2016-07-27浏览量:
导读:作者介绍:  丁玲(1904~1986),原名蒋冰之、丁冰之,湖南临沣人。著有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》、《梦河》、《莎菲女士的日记》等。作品正文:  “妇女”这两个字,将在什么时代才不被重视,不需要特别的被提出呢?  年年都有这一天。每年在这一
  离婚的问题也是一样。大抵在结婚的时候,有三个条件是必须注意到的。一、政治上纯洁不纯洁,二、年龄相貌差不多,三、彼此有无帮助。虽说这三个条件几乎是人人具备(公开的汉奸这里是没有的。而所谓帮助也可以说到鞋袜的缝补,甚至女性的安慰),但却一定堂皇的考虑到。而离婚的口实,一定是女同志的落后。我是最以为一个女人自己不进步而还要拖住他的丈夫为可耻的,可是让我们看一看她们是如何落后的。她们在没有结婚前都抱着有凌云的志向,和刻苦的斗争生活,她们在生理的要求和“彼此帮助”的蜜语之下结婚了,于是她们被逼着做了操劳的回到家庭的娜拉。她们也唯恐有“落后”的危险,她们四方奔走,厚颜的要求托儿所收留她们的孩子,要求刮子宫,宁肯受一切处分而不得不冒着生命的危险悄悄的去吃着坠胎的药。而她们听着这样的回答:“带孩子不是工作吗?你们只贪图舒服,好高骛远,你们到底做过一些什么了不起的政治工作?既然这样怕生孩子,生了又不肯负责,谁叫你们结婚呢?”于是她们不能免除“落后”的命运。一个有了工作能力的女人,而还能牺牲自己的事业去作为一个贤妻良母的时候,未始不被人所歌颂,但在十多年之后,她必然也逃不出“落后”的悲剧。即使在今天以我一个女人去看,这些“落后”分子,也实在不是一个可爱的女人。她们的皮肤在开始有折皱,头发在稀少,生活的疲惫夺去她们最后的一点爱娇。她们处于这样的悲运,似乎是很自然的。但在旧的社会里,她们或许会被称为可怜,薄命,然而在今天,却是自作孽,活该。不是听说法律上还在争论着离婚只须一方提出,或者必须双方同意的问题么?离婚大约多半都是男子提出的。假如是女人,那一定有更不道德的事,那完全该女人受诅咒。

  我自己是女人,我会比别人更懂得女人的缺点,但我却更懂得女人的痛苦。她们不会是超时代的,不会是理想的,她们不是铁打的。她们抵抗不了社会一切的诱惑,和无声的压迫,她们每人都有一部血泪史,都有过崇高的感情(不管是升起的或沉落的,不管有幸与不幸,不管仍在孤苦奋斗或卷入庸俗)。这在对于来到延安的女同志说来更不冤枉,所以我是拿着很大的宽容来看一切被沦为女犯的人的。而且我更希望男子们,尤其是有地位的男子,和女人本身都把这些女人的过错看得与社会有联系些。少发空议论,多谈实际的问题,使理论与实际不脱节,在每个共产党员的修身上都对自己负责些就好了。

来源:未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