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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篇

作者:苦苓时间:2016-12-16浏览量:
导读:作者介绍:苦苓,34岁,台湾短篇小说作家,原籍辽宁,本名王裕仁,先以诗歌崛起于台湾文坛,作品颇受女性喜爱,出版过诗集《不悔》后又涉猎小说、杂文。作品正文:  鸳鸯盗他们决定去抢劫。  文雄和美玲相恋已经三年了,却因为美玲的父母要求30万元的

作者介绍:

苦苓,34岁,台湾短篇小说作家,原籍辽宁,本名王裕仁,先以诗歌崛起于台湾文坛,作品颇受女性喜爱,出版过诗集《不悔》后又涉猎小说、杂文。


作品正文

  鸳鸯盗他们决定去抢劫。

  文雄和美玲相恋已经三年了,却因为美玲的父母要求30万元的聘金(而且不能退还)而迟迟不能成婚,眼看着朋友同事一个个结婚生子,而在修车厂工作的文雄每月只能存下三千元,最快也要100个月之后才能付得出聘金,每当两人在一起时就不由得愁眉不展。

  最后想出抢劫这个办法的不是文雄,而是美玲。美玲在一家贸易公司当会计,薪水虽然很低,但每个月要负责发放100多万元的薪水,大概因为金额不多?每次都只是她一个人到银行提款,这么多年来虽然报上天天有抢劫的新闻,她却从来没出过事。

  照理说应该有人来抢她。抢劫当然是很重的罪刑,首先要计划就不容易;真找到对象了到时候也未必抢得到(说不定当场就被逮住);即使得手了事后又如何逃避警察的追缉呢?但假如很确定知道可以抢钱的时间地点,被抢的人又毫无抵抗,现场没有任何目击者,事后被害人向警察陈述有关歹徒的一切线索都是错的……这当然就是一个天衣无缝永远不虑破获的抢案了;而可怜被害人是无辜的,什么责任也没有。

  如果由文雄来抢美玲,那的确是如此。

  深思熟虑了29天(第30天又是发薪水的日子)之后,他们终于决定付诸行动,以求早日获得婚姻的幸福。这天下午美玲照例在银行领了钱出来,特意走入事先和文雄说好的僻静小巷,比约定的时间提早了三分钟(文雄太心急了)!身穿黑夹克、脸上戴着头套的文雄骑着摩托车出现了,车子呼啸而至,文雄伸出一只手抓过来时,美玲迅速把装钱的纸袋往他怀里一塞,低低说了一声“快走!”文雄怔了一下脸上唯一露出的双眼中有些茫然(他太紧张了),随即加大马力呼啸而去。美玲回头看着他逐渐远去的背影,忽然觉得有点生疏,但很快镇定下来,确定他已到了安全距离之外,四周也的确没有人看见时,才尖声高叫:“救命啊救命!抢钱——”五分钟后,美玲正站在一群围观的人中间,向一名警察胡乱述说歹徒的形貌时,忽然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至,人群纷纷躲避,车子紧急刹住,一个身穿黑夹克、脸上戴着头套的年轻人,惊慌失措地想调头逃走时,早已被拥上的众人抓住,警察上前一把扯下他的头套,竟然是文雄!

  “怎么是你?那么刚才……”美玲的眼前忽然一片漆黑。

来源:未知